时间:2016-10-25 出处:乐活宠物网
现在饲养宠物狗等宠物已经成为了很多家庭的一种爱好,但是随着饲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这也给社会上造成了很多的麻烦。很多家长在外出逛街或者是购物的时候都喜欢带着宠物狗,经常出入超市,饭店或者是公园,不仅影响了环境还对人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令人烦恼 将宠物带进公共场所 “我在这里挂水,他把自家的宠物狗放在我身边,真是吓人啊!”7月25日上午,海州区居民王梅说,自己在一家诊所看病时,邻座的病友将一只“哈士奇”抱到了给病人坐的座位上,让自己十分反感,而让她更加意外的是,一位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挂水期间,还用手反复抚摸这只身体健硕的宠物狗。在王女士的激烈反对下,诊所医护人员最终劝说病人家属将狗抱走。“在自家养狗,无可厚非,但把狗带进人多的公共场合,要是狗咬伤人,真是不负责任的做法!”电话中,王女士激动地说。 日前,一对年轻男女违反公园规定将宠物狗牵进新浦公园,一名公园保安发现后立即制止,但随后双方发生冲突,保安师傅的鼻梁、脸颊、手腕等处受了伤。据被打的保安师傅介绍,平时,会有不少人牵着各种宠物狗来逛公园,但公园有明确规定,禁止宠物入内,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公园的环境卫生,更重要的是确保前来游玩的市民的人身安全。“有的人爱狗心切,不听规劝,想强行牵狗进公园,但公园老人、孩子多,我们要对游客负责啊!”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在市区一些超市、公园和饭店等地方,也时常看到有人带着宠物狗四处走。“有的不系链子,有的干脆将狗放在座椅上或者桌子上,真的气人啊!”家住怡景苑小区的张先生气愤地说,养宠物狗无可厚非,但应该防止宠物狗在公共场合影响他人生活。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狗、猫等动物进入狂躁期,极易伤人。据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介绍,6月份以来,我市被狗、猫等咬伤者达5100多例。据疾控专家介绍,气温逐渐升高后,狗、猫等宠物开始变得烦躁不安,一不小心就容易出现攻击行为,再加上人们衣着单薄,容易被宠物咬伤、抓伤。“从6月份至今,我市因被狗、猫咬伤前去注射狂犬疫苗的市民达到5100多人,几乎每天都有人被咬伤、抓伤。”疾控专家提醒,市民外出应注意预防狂犬病,无论是被流浪狗或宠物狗咬伤,都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接种疫苗,积极预防狂犬病。 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负责人介绍,狂犬病毒主要在动物间传播,一旦被患病动物咬伤、抓伤,就有可能感染病毒,患上狂犬病。“狂犬病一旦发作是极度痛苦的,其进展速度很快,致死率高,是死亡率较高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饲养宠物 要杜绝不良行为扰民 7月25日,记者在走访市区部分小区和公园时发现,一些狗的主人在遛狗时,没有用绳子牵着,放任爱犬在公共场所横冲直撞、肆意撒欢,步行道上还可以看到它们留下的排泄物。这些不文明养狗行为,引起了部分市民的不满。家住市区通灌路一小区的赵先生说,邻居家养狗,每天早晚狗叫声让自己不堪忍受,“家里孩子才几岁,狗叫声吵得孩子睡不好觉,找邻居说了好几次,但是邻居还是我行我素!”找了居委会也未能解决问题,最后报了警,民警上门做工作,才劝说邻居将狗送走。赵先生说,养宠物,无可厚非,但应该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生活,“起码应该注意不要让宠物发出噪声扰民;还要把自己的宠物用链子拴牢,不要发生咬人等事故;遛狗的时候也要带个方便袋,及时处理宠物的排泄物,爱护环境。” 7月25日至26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通灌路、海连路、盐河路、苍梧路等附近的医院、商场、公园和知名连锁快餐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看到市民抱着大型宠物进入,值班人员都会及时制止。部分餐饮单位人员表示,允许顾客将小型宠物装进宠物笼后,带进店内,“但不能影响其他顾客就餐。” 相关规定 不得饲养未免疫的犬只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2013年开始实施的《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查处犬吠扰民、驱使犬只伤人案件,调解涉犬纠纷,捕杀野犬和狂犬等;城管部门负责对街面流动无证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兽医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疫病检测,监督饲养人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工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规定,及时将犬只送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疫苗,并登记、缴费,领取《家犬免疫证》。未经免疫的犬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另外,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设有禁犬标识的区域;在设有分时段禁犬标识的区域,不得在禁止时段携犬进入。养犬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乘人员同意;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段,并采取装袋、装笼、系链子、戴嘴套等安全防范措施;遇行人时,应当主动避让,防止犬只伤人、妨碍他人通行。 然而,一部分犬主心存侥幸,宁可让爱犬当“黑户”也不登记“户口”,违规养犬现象仍很普遍,这给各部门科学管理养犬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律师说法 受邻家宠物侵扰可起诉 近年来,公安机关虽然加大了执法力度,但执法过程中仍有很大难度。据市区一辖区派出所民警李警官介绍,针对养犬市民不系犬链遛狗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才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和罚款。“一些养犬人当面表示接受教育、积极改正,但事后依然我行我素。” 据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高明介绍,按照相关法规等,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可以依法组织居民、业主制定养犬公约,规定允许遛犬的区域和时间,设立标识并监督实施。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制定并监督实施养犬公约,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发生犬只伤人的纠纷案件,经过有关部门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诉讼到人民法院。”戴律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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