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5 出处:乐活宠物网
延伸阅读 动物诊疗也有“高压线”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一)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 (三)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四)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 近日,记者在南宁市各大动物诊疗结构调查发现,“人药兽用”的情况已成行业内公开的秘密,有的宠物医院曾因给宠物使用人用抗生素被开罚单。不过,业内对于这一做法仍存争议。有行业内人士表示,宠物治病用药比较精细,可用药物少之又少,因此用药管理不能“一刀切” 人药兽用 难抓现行 在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使用人用药、原料药、假劣兽药、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是督查重点之一。在检查中,暂未发现违规行为。然而,这并不能说明南宁的宠物医院在用药方面“守规矩”。 根据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违法可处1~5万元罚款。记者了解到,由于人药兽用的现象比较隐蔽,很难抓现行,就算在执法过程中搜出人用药,医生也会辩称“这是我们自己服用的”。 执法人员称,2014年7月,南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市动物诊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在高新区某动物医院内发现人用抗生素。该医院的执业兽医承认,药物用于宠物治疗。对此,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要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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